远嫁比自己大十岁的妈宝男老公,遭受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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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母亲走了

当28岁倏忽而至,我突然感到衰老带来的惶恐,老实说,我从来没有这么沮丧过,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堆老迈的垃圾,我的身体,已经被自己糟蹋的不像话了,而那些过往的事情,随着时间的流逝,也开始变得模糊不清。

怎么说呢,可能我的出生,就已经是一种不幸。

“是个女孩。”接生婆把皱巴巴的我交到父亲手里的时候,父亲皱着眉头朝地上啐了一口,在他理想的期盼中,应该是个男孩的。况且他还年轻,一时间还无法接受眼前这个哇哇乱叫的小东西和自己的关系。

母亲在生下我以后,得了严重的产后抑郁,(那个时候还没有这种说法,他们叫她“神经病”。)当然,这和年轻的父亲脱不了干系。他做了父亲而不似父亲的举动,伤透了做母亲的心,尤其是一次当我哭闹不止时,母亲让父亲把我抱起来哄一哄,父亲竟神经质似得,一把把我掼到了地上,使得胎毛还没剃的我,哭的失了声,也使母亲在那一刻如惊雷炸醒,领略到无依无靠的滋味。抑郁的病症更上一层了。

我不知道该怪谁,也无法去怪谁,在二十多年的关于他们的痛苦记忆中,我一直想摆脱原生家庭带给我的阴影,然而,它们却像我的一部分,如影随形,常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就跳出来提醒我“瞧啊,你还是变成了你最讨厌的人。”我发现自己像极了母亲,还是二十六岁之后的事情,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话说,神经病是不适合带孩子的,这一点在我和弟弟身上得到了印证,我和弟弟的脾气都很怪,我孤僻不合群,弟弟嘛,好像有点暴力倾向,如果妈妈多说他两句,他难保不跳起来打她。不过实在不能怪他。只能怪我的母亲,因为她说话的时候,实在让人太想揍她了。别怪我大逆不道,我曾经有过次想打死她的冲动,不管你信不信,在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一种女人,她会将自己变成被家暴的对象。但我爸爸从来没有打过她,再生气都没有,但你可不要以为他就成了一个好男人,永远不可能的。

他不顾家,而且很少拿钱回来。让人纳闷的是,在这样的家庭情况下,况且我妈妈的产后抑郁一直没有好过孩子根本无法带给她幸福感,而是无尽痛苦的。她仍然生下了弟弟。也许婚姻中的女人,都有些身不由己,且盲目。明明知道这个人不好,却不敢离开,因为不知道离开以后的自己能到哪里去。不知道离开以后,自己是不是还能够有个家。

据母亲的姐妹们说母亲年轻的时候是极美的,也聪明,但就是这样一个水灵的女孩,结婚后完全变了样子,变做了另外一个人,叫人完全认不出来了,但还好,她的姐妹们仍和她要好,从来没有过嫌弃她的意思,毕竟,在她的几个姐妹中,就她的境况最不理想。你以为完全是因为精神病导致的?也许这其中有这病的一种原因,但更重要的,还是她自己价值观的问题,这是二十多年后我才领悟到的。

一个人的病并不能使她变得可怜,让她变得可怜的,只有她自己。

还好她没有活得太久,在我十四岁的时候就仙去了。

她走的时候,丧事办的尤其隆重,爸爸向他的兄弟们借了几万块,把附近乡村的人都请来了,每个人脸上都笑呵呵的,那样子不像是参加丧事,反倒像是谁家结了婚。父亲更不用说了,尽管他极力克制,雀跃的神情难免体现在脸上,他走路的步子轻盈了很多,上菜的时候,有点连跑带跳的样子,“吃着,吃着,随便吃,随便吃。”他拿出主人的架势,热情地招呼前来捧场的宾客。

热闹散去的一个星期之内,父亲就悄悄地将他的新老婆领进了家,他们交往已经有些年头了。还好,在这个家里,新媳妇儿不用受公婆的气,父亲的母亲在生下他以后就走了,父亲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也走了。我和弟弟都是寄读生,母亲走了以后,我们更不怎么回去了,尤其是弟弟,母亲临走的时候给了他一笔钱,他已经根本不需要家里的扶持了,他是个很会理财的人,妈妈留下的这笔钱,足以支撑到他大学毕业,索性他就在外面租起了房子,从此不再回去。

而我就不同了,我是个女孩儿,妈妈走的时候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唯一的一件首饰一副金手镯,妈妈也给了弟弟当作未来儿媳妇儿的订婚礼物。所以每逢一三五,我仍要回家去的,回家的时候,免不了看继母的脸色,被她拿糖作醋地挑衅一番,或是大吵一架。但是摸清了规律,习惯了之后就感觉也还好。人都是这样,习惯了就还好。摸清了她的规律,也就不那么把她当回事了。只是一点始终让我不解,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她怎么总要和我过不去,她可真是太无聊了?无聊?对,肯定是闲的,看她整日待在家里,又没什么事情可做,腰上的两圈肥肉,又显著地增加起来,真真实实地变成了两个叠加的游泳圈,让人疑心她一下水,就会浮起来。

然而不管怎么说,这些结了婚的女人,一旦结了婚,全都变得面目可憎起来,变得斤斤计较,多管闲事,不知是婚姻使她蒙尘的眼睛睁开了,还是婚姻使她的眼睛蒙了层,总之,不管多么可爱的女孩,一旦结了婚,全都变成了一副可鄙的丑态,连她自己知晓了自己这种变化都要惊讶的。虽然大多数人,直到死也无法认清这一点,直到死,她们仍然活在自己可悲的思维里,如果她老公负了她,那不得了,整个世界的男人都是负了她的。

我说这些,并不是阐明,结了婚的女人有多可怕,当然也有好的,有些爱学习的女孩子,她们一辈子都在反省自己,所以她们一辈子,都像做女孩子时一样,讨人喜欢的。

继母坏是坏,但我并不是真的很恨她,实际上,天底下的女子我全不恨。然而不知道为什么,继母却恨起我来,恨的那样咬牙切齿,这真的是太没意思了。人生就这一世,而有的人还乐意争来吵去,真搞不懂为什么?

我不恨天底下的女孩子,除非她们没有伤害到我,然而继母熊熊燃烧妒火,吐着恶毒的舌头,咄咄将我逼到墙角。她串掇父亲给我安排了亲事,且不说南方是个面目猥琐且天生一副地包天的相貌,年龄上比我大了将近一轮,单说我刚刚初中毕业,还是一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少女,他怎么忍心在母亲尸骨未寒时就将他的亲骨肉这样作践出去?

可见天底下的男人是全没有良心的,一旦没有了新欢,连至亲骨肉都可以抛弃。

我是不爱哭的,连母亲走的时候,我都不曾哭过,但我毕竟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少女,我的心里渴望一个温暖的家,如今家没有了,连父亲也变得陌生。

第二章歧途

真是让人伤心。无论怎样,总算是初中毕业了,我伙同一帮男同学,冲到家里,把继母狠狠揍了一顿,当然是趁父亲不在的时候,继母哀嚎,就像一只受伤的蠢驴。她脸上的眼泪混着黑色的睫毛膏,油腻腻地糊了一脸,再没有平时颐指气使的蛮横。

我手持铁棒,打得最狠。我生平,最不喜欢的就是和女人作对。因为在我的观念里,女人们被压迫了几千年,她们已经够苦的了,完全没有必要再针锋相对,让那些从小就受尽优待的男人或者男孩子们看笑话。

何必呢?

我被关在看守所的小房间里的时候,落下泪来。倒不是因为我后悔自己打了后母,完全是因为这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斗争,实在无益。为了什么呢?其实什么也不为,若真的要为什么的话,那就是她为了自己的老公,而我,因为她伤害我在先,我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总不能,让人骑在你头上拉屎,什么都不管吧。

我们只被关了一天,就放了出来,原本要罚钱的,终于还是没有罚。我躺在小白别墅里宽软的大床上,任他宠溺地将我搂在怀里,嘴唇调皮地凑上去,对他表示感谢。

小白是朋友介绍认识的,我为了继续学业,而他为了我年轻的身体。我和同龄人不一样的地方在于,我从小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且愿意为自己想要的东西付出一切,失去母亲算什么,被父亲抛弃算什么,没有他们我照样可以活。

还好,母亲把我养了这么大。当我豪情万丈地为自己的选择慷慨陈词时,心里仍然忍不住惭愧地暗暗嘘气。如果没有精神病的母亲把我养这么大,我也是不能活的。虽然她活着的时候,可真是让我吃够了精神的苦头,然而她去了,我真是成了一个没有娘的孤儿。

“在想什么呢?”小白的眼神像一潭深水,不见一丝涟漪,他看着我的时候,可是不带一点感情的。

“在想你。”我调皮地翻到他身上睡下,我喜欢趴在他身上睡觉,他说那是世界上最舒服的人皮沙发。

那一年,我正好十五岁,而小白,比我大二十岁。

我常笑他“你都那么老了,应该叫你老白,偏要让人家叫你小白,你羞不羞啊。”每回他只是干笑,不说话。

我并不爱他,这一点,我一直都知道,他也没法让我爱上他。

但他很大方,他就这一点好,他给我买了最新的手机,说是为了以后方便联系。他送我礼物的时候,总要煞有介事地找个合理的理由,这样也好,既体现他的绅士,又避免了我的尴尬。

他给我交了学费,并且自觉地负担了我每个月两千块的生活费,两千块,那可是多少工薪阶层累死累活一个活赚到的血汗钱。人生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既有青春,又有钱了吧,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求而不得的事情,却被我轻而易举得到了。

而且,他不阻止我交男朋友。顺便提一句,初中毕业以后,我并没有考上高中,而是到了市里一所中专学校年念书。成绩不好,实在不能怪我,母亲在的时候,我想努力好好考个好高中来着,可她成天吃饱撑着没事干就骂我,回家彻夜学习就骂我,一骂就是一整夜,索性干脆不学了,每天下午放学后就到网吧通宵鬼混,母亲也不来管。母亲去世后就更放肆了,索性连学也不上了。要不是小白,我可能就跟同学一起去工厂打工了。

小白常说“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我笑笑,自认为已经懂得太多,完全不把他的话放在心里,其实也没有必要放在心里。他一直希望我学医,那时一直以为他是为了我的将来打算,没想到到最后才知道,他还是为了自己,这是后话,不提也罢。

中专两年,日子平淡无奇,小白为了我上下学方便,其实是为了随时可以见我,替我在靠近学校的地方租了一套房子,房子很大,三房两厅,我一个人住,实在是太大了,一个人又寂寞的很,渐渐的,我也很少回去。

在学校里,我一直不大用功,属于玩世不恭的那一类,和我玩的要好的朋友,就是小美了。她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一笑起来,就露出两个好看的酒窝。当然,最重要的一点还是因为我们同病相怜。

电视里面经常出现的有两个酒窝的女明星叫啥名字来着,每次一看到那个女孩,我就会想到小美。

可惜,我们只做了两年好友而已,她中专没有读完,就跟着别的男人去了另外一个城市,过的不甚幸福。

我仍然每天两点一线,过着和那时的同龄人一样的生活,上课,下课,逛街,买东西,吃东西。也和她们做一些疯狂的事情,淋雨,泡网吧。后来也渐渐变得没有章法起来。

我常常带男孩子回去,邻居看见了,都要在背后啐我,说我十块钱一次。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带他们回去,并没有做什么,就是打牌喝酒和聊天。好吧,老实说,是有那么一两个发生了关系的,但回头也就忘了,年轻人,也就那么回事儿吧。

毕业的时候,小白来帮我搬的东西,虽然时间好像过了很久,但是我们见面的时间实际上并不多,他特别忙,我给他发的信息,他总是爱理不理的,我已经厌倦了这种关系,我几次发信息和他说了分手,然而每次都如石沉大海,隔天他又照常联系我,就像我什么都没说过的样子,让我又庆幸又难过。

情人节的时候,他倒是送过一束花给我,是康乃馨,没有巧克力,拿回去就被我扔在墙角了,去他娘的康乃馨。

就在这样勉勉强强的关系里,我在中专毕业之后,又多读了一年书,便单方面地宣布了分手,去了遥远的北方。说实在的,毕竟这么多年的感情了,分手的时候还是难过的很,和朋友们去喝了几天的酒,每天醉的不省人事,隔天连自己都不知道在谁的床上醒来。到现在早上睁开眼睛都要确认一下身边躺着的是不是熟悉的人。

第三章远走

我选择去北方,倒不是因为我想去,完全是因为小美。从前我们在一块儿玩的时候,她就常说想去北方看雪,后来她跟着别的男人去了北方,也见到了她最想见的雪,虽然那雪和着她日夜不绝的眼泪,成了终年不化的冰。我不是没有劝过她回来,为此我曾从自己为数不多的伙食费里挪出三百块钱借她,然而,她没有回来,连同那三百块钱,一起失去了音讯。

我不会说她骗我,相信她是有自己的苦衷的。无论如何,她成全了自己的梦,而现在,我该成全自己的梦。

在走的时候,我一直以为,也可以说是期盼着小白会联系我,但是没有,从那以后,他便再也没有找过我。

我并不是一个人去的北方,同去的还有网友杨奇,他是我在中专二年级的时候交的男朋友,很关心我,每天在网上对我嘘寒问暖,问长问短的,给了我前所未有的爱,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关怀和温暖。我喜欢他的早安晚安,我依赖他时不时的问候。就这样顺理成章地,我们谈起了恋爱。

我们说好,等我十八岁的时候,就和他一起回北方结婚。虽然十八岁还没有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但是我们可以先像夫妻一样生活,等我再大。一点的时候再领结婚证,这是我们规划好的未来。

未来,未来,未来有多遥远,我不知道,但是年轻的心,什么也不怕。我相信,和他在一起,一定会很幸福的。当然,我没有告诉他小白的事情。

三天两夜的硬座,很难捱,除了上厕所和打水,就坐在位置上百无聊赖,车厢里弥漫着各种说不出的味道,泡面,较臭,汗臭,奶臭,啤酒以及孩子的哭闹声混合成让人不安的情绪。好在有爱情,我把头靠在杨奇的肩膀上,浅浅地睡去。

毕竟还是年轻,可以为了男人的一句难辨真假的关怀,为了男人一个是真亦幻的微笑,跋山涉水,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单薄的肩膀,是不是可以承担得起沉重的未来。

如果小白算差劲的话,杨奇可以说一无是处,一文不名了。如果他真的爱我,他会给我买张卧铺,哪怕他自己坐的是硬座。可惜,年轻时候的自己,以为只要有温暖的情话,就足以一生无憾。

我抬起枕在杨奇肩膀上的头来,目光落在他暗沉的脸上,新冒出的胡须刺剌剌地扎手,我忍不住伸出食指轻轻触碰他上嘴唇上的胡髭。他右手一把拉住我停留在他上嘴唇上的手,冲我一笑,悄声说“人看着呢”

两颊的红蔓延到整张脸,我闭上眼睛假寐。还好再有几个小时,就要到站了,未来美好的生活正朝我招手,我这么想着的时候,便又昏昏沉沉地睡去,直到杨奇用他细长的手指轻轻推攘我“喂,醒醒,到站了。”

杨奇从不称呼我的名字,他一直叫我“喂,喂,喂。”开始的时候我非常不爽,甚至向他表达了我极大的愤慨。但是每回当面的时候他答应的好好的,转回头,就忘记了这件事,仍然照常喂喂喂地喊起来了。久而久之,我也习惯了,便随着他叫去。

说真的,习惯这东西,大概是人类最应该感谢的一种品性了,比如你进入一个臭气熏天的场所,刚开始的时候身体还会本能地抗拒,觉得无法忍受,想要即刻逃离,但久了久了,你就会习惯这种味道,觉得没有什么。到了空气清新的地方,甚至会觉得这样的空气是不正常的。

又例如,一个女人,也许她结婚之前是极讲究的,到结婚以后,慢慢地邋遢下来,而自己却无法察觉,直到有一天照镜子,才惊觉镜中的自己全不认识。或是那个极讲究的人,原本生活品味极好,嫁了个没钱,又不讲究的人,慢慢地自己也不讲究起来,什么廉价的货色都往自己身上套,后来才惊觉,自己最好的衣服,竟然都是婚前买的。为什么?妙就妙在一个慢慢上。慢慢地,你就变了,但是你发现不了,等你发现的时候,已经太晚了,索性也就听之任之随它去之了,所以,古人说,习惯是一种可怕的力量。

绿皮火车在一个大的颠簸之后,陡然停止,杨奇拉着行李箱走在前面,我背着包跟在后面,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被推出车外。

第四章快乐时光

北方的冬天,还是很有些冷,还好临行前杨奇就有叮嘱我多带两件厚的衣服。

杨奇的家在很偏远的乡村,我们下火车以后,坐了两个半小时的汽车,又坐了一个小时的牛车,步行二十分钟才到一个竹挖泥墙的小院边,我们到的时候正是中午,屋顶上袅袅婷婷地冒出炊烟,好一副人间仙境的模样,我心里想“就这儿了。”

杨奇哐哐哐地拍门,他的母亲一叠声地应着就往外走,两只手在围裙上胡乱地抹了几下,口里应着,来了,来了。忘了介绍了,杨奇是单亲家庭,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从小就是由母亲带大的,他家里就他一根独苗。母亲一直很疼他,对他的婚事也很着急,这回看到儿子领着一个模样姣好的年轻闺女回来,喜不自胜,热情接待不在话下,本来自己一个人在家里,中午想煮点面,随便对付着吃点的,现在儿子和未来儿媳来了,乐的老太太赶紧下厨做了个最拿手的猪肉炖粉条。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不习惯北方的饮食,他母亲做的菜实在太咸了,但我又不能说,还要假装好吃的样子,连吃了好几碗,后果就是,前半夜喝水,后半夜撒尿,把我难受的。

“习惯了就好了。”杨奇翻了个身背对着我,嘟嘟囔囔地说道。

我冲他的背影做了个鬼脸,也上床睡去,这么多天的旅途劳顿,是要好好休息一下,这么想着,我也进入了沉沉的梦乡。

时值深冬,北方一连下了好几场大雪,外面的积雪积了了一寸多深。早上起来的时候,我看着外面的积雪发呆,杨奇和我吃过早饭,便拉着我往外面走,我说“我洗碗吧。”杨奇和他的母亲一叠声地说“不用,不用,去玩吧。”我笑笑,虽是客人之间的礼貌,却还是感到异乡的温暖,尤其是对我这样一个早年丧母的孩子来说。杨奇的家虽然贫穷,然而毕竟是有几分家的温暖的,虽然这温暖,和我想象里的温暖,很有些出入。

杨奇神神秘秘地,拉着我去了游乐场,我一看这些小孩子玩的东西,便抿着嘴笑,杨奇孩子似地开心,对我说“随便玩吧,这就是我工作的地方。”我一愣,随即也跟着开心起来了,这么说,以后我可以常常来玩了。

摩天轮,云霄飞车,这些都没什么稀奇的,南方的游乐园多的是,好玩的是滑雪,北方人都会滑雪,简直是无师自通,我在杨奇的指导下,连摔了几个跟头,吃了几大口雪,才终于滑得像个样子,连杨奇都开始笑起我来。”你们南方人,都这么笨吗?”

“你这是地域黑了啊。”我急口辩驳,杨奇看着我发急的样子,便不再说话,只是看着我笨拙地在雪里玩耍。

我偷眼去瞧杨奇,他站在那里看我,脸上没什么表情,雪后的太阳光将他颀长的身材拉的像一根竹竿了,心窝里一热,觉得今生今世,就这样跟他生活下去,未尝不是好事。

玩不了几个小时,便到了午饭时间,杨奇和我慢慢悠悠地往家走,杨奇的母亲早已经做好了饭,站在门口迎我们,“回来了,怎么样,玩的愉快吗?”“挺好的。”我礼貌地笑着。“那就好,进来吃饭吧。”杨奇的母亲笑吟吟地往屋里走。

我看着她的臃肿的,又朴素的背影,想到自己的妈妈,当妈妈去世之后,我就常常把别人的母亲想成自己的母亲,母亲和母亲之间总有那么几分相似,可能是声音,可能是身材,也可能是对着子女时的那几分相似的慈祥。

“妈。”我紧走几步,走到他母亲的身边,“哎!什么事儿?”他母亲好奇的望着我,对我突然转变的称谓表现的又惊又喜,脸上露出夸张的表情来。“没,没事儿。”我不好意思地笑笑,亲热地挽着她妈妈的手,并肩向屋里走去。

不知道杨奇会不会吃醋呢?我和他妈妈这个样子,就像我变成了女儿,而她变成了我母亲,反倒是杨奇,像是成了一个外人。反正杨奇的妈妈也常说“我当你,就像当自己的女儿一样。”虽然她并没有什么女儿,她只有杨奇一个孩子。

在当时,我是毫无疑惑地相信的,并深深地感激他们对我如此的厚待,让我找到了想象中的家,我在心里发誓以后一定要好好孝顺他的母亲。虽然,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一切,都只是我天真的幻想。

这座八十年代的小屋,自从杨奇的父亲走后,就再没有扩大或者整修过,一切都维持着杨奇的父亲走时的模样,按杨奇的母亲的说法“怕他回来不认识家了。”说着这话的时候,杨奇的母亲用被烟熏黄的手指揩揩浑浊的老花眼。杨奇也不无配合地陷入沉默,或者吸一支烟,或者踱出屋外,就像一个男人能做的那样子。

四方桌上,安静地蹲着一个花瓷大盆,没错,就是我们小的时候用来洗脸的那种花瓷脸盆,足有那么大。杨奇的母亲去厨房盛饭了,我好奇地掀开盖子,哇啊,好大一盆土豆炖茄子,其中夹杂着几片零星的肉。有那么一瞬间,我陡然升起被卖到山区的感觉,真穷啊,我忍不住在心里默默地说道。

我有点无措地坐着,我想过自己即将开始的生活,可我万万想不到,杨奇的家,竟然穷困至此,穷到连肉都吃不上的份,我疑惑了,难道这真的是我离开小白,做的最好的选择吗?难道这里真的就是我的栖息之所吗?这个不避风雨的小屋,怎么庇护我的未来呢?

“在想什么呢?”杨奇左手端着半碗饭,右手举着筷子,吧啦吧啦地把饭往嘴里送,眼睛却瞅着我。

我突然觉得他有点讨厌了,勉强地挤出一个笑来“没,没什么事。”赶紧端起碗,把饭往嘴里送。

“吃菜啊。”杨奇的妈妈夹了一筷子菜放在我碗里,柔和地笑着。

“谢谢阿姨。”我客气地笑笑。“一家人,客气啥。”杨奇的母亲满脸慈祥地说道。

吃过午饭,我便和杨奇回到他的房间里一间十几平方的小屋。我在这里强调他的平方数,不止是想强调这房间很小,更想说说这里的简陋。房间里阴阴暗暗的,打开灯,整个房间便透着一股氤氲的雾气,进门的左手边,是土炕,用大红花布铺得平平整整的,炕上摞了几床厚棉被。角落里,放着便盆,主要是晚上上厕所时用。他们这里没有洗手间,解手必须去公共厕所。

没错,我又一次感觉自己被卖了,突然有点难过,有点想回到生长起来的南方。然而天大地大,哪里又是我的家呢?

杨奇似乎看出了我的窘迫,他将我轻轻揽在怀里,说:“没事的,慢慢地就习惯了。”我将头深深地埋进他的胸膛,用力呼吸着他身上劣质烟草和汗臭混合的味道,说来奇怪,我是个很爱干净的人,然而却很喜欢杨奇身上的味道,大概是因为我爱他,又或者,那就是所谓的男人味。

话说杨奇,他平时是个很粗心的人,没想到他也能这么心细如发,看出我的心思,可能,他也是爱我的吧,别人不是都说,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什么都愿意为他做。

我抬起头,吻了吻他的嘴唇,他顺势一推,就把我攮到了炕上,接着,我们两人就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情。

事后,我们躺在一起,他抱着我,用手轻轻把玩我的发丝,我将头温柔地靠在他的胸膛。

“下午,我带你去村子周边逛逛,好吗?”

“嗯。”

良久的沉默。

“你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我帮你收起来了,你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又喜欢丢三落四,还是我先替你保管吧。”

“嗯。”我将耳朵贴近杨奇的心脏。“扑通,扑通。”他的心脏在胸腔里极有力量又有节奏地跳动着。我竟然没有对他的话产生丝毫的怀疑。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恋爱中的女人都是傻子吧。”我觉得那时候的他也是傻极了,又可爱。可惜,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女人的爱是随着日子的增加而叠加,而男人的爱,则是随着日子的增加而减少,当他的新鲜劲儿过去,那么又会变得冷静而睿智。到那时,犯傻的,也只有你一个人了。

热恋的日子,就在每日的玩闹中过去,杨奇在游乐场看场,我就在游乐场玩耍,直到所有的项目都玩了十遍以上,终于腻了,由此,我得出一个结论,如果你喜欢什么,那就一直一直一直去做,去拥有,那么,总有一天,你会觉得它的无聊且让人受不了。

我终于不再去游乐场玩了,杨奇去上班的时候,我会端把椅子坐在门前晒太阳,或者在房间里睡觉。杨奇说的没错,我真的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不管是土豆炖茄子,还是猪肉炖粉条,我都可以吃的津津有味,不管有没有卫生间,我已经习惯了这里的如厕方式,不得不说,习惯,真的是一种可怕的力量。

人对不想做的事情的规律大抵如此,不想做忍耐一段时间觉得还好,做下去也无妨一直做下去。

我就是这样,我一度认为,余下的人生,我都要在这里度过了。杨奇的母亲也不大出去,她喜欢和我聊天,但是慢慢地,我从她和蔼可亲的脸上,看出几分虚伪的情谊来,其一,是她笑的夸张,其二,是因为后来发生的两件事情,让她在我的心里留下了芥蒂。

其一,有一天,杨奇去上班后,我就留在家中,坐在堂屋的凳子上发呆,杨奇的母亲也搬了条凳子坐在我旁边,和我聊天,问的都是一些“你家中几个兄弟姐妹啊?”“读多少书啊?”“平时在家都是做些什么啊?”之类的问题,我本不擅长聊天,为了礼貌,也装出活泼热情的样子回复了她。末了也算我多事吧,我问“阿姨做什么的啊?”“我是算命的。”她说的意思就是她是神婆,而且在她们村庄还有点名气。正好那时我也迷信,一听到杨奇的母亲说自己是神婆,两眼冒出光来,兴奋地说道“那阿姨可以替我算一下吗?”

阿姨问了我的生辰八字,假模假样地算了一下,说“我知道了,你不是处女。”我顿时惊呆了,单纯地心灵对她的话毫不产生怀疑,一霎时,只觉得自己的秘密被窥见,好像自己正光着身子在她面前裸奔!

第五章分歧

“嗯。”我有点尴尬,终于还是鼓起勇气说道。

其实后来仔细想一想就知道,她知道我不是处女这件事,完全不能归功于她的神力,她是她儿子的母亲,她每天都会来收拾我们的房间,自然,床褥有没有一抹殷红,她自然都是知道的。真是卑劣的伎俩,很久以后,关于这里的很多事情,都逐渐从脑海里消失,唯有这件事,根深蒂固,又不可磨灭,深为她的卑劣汗颜,我是恨自己的天真和愚蠢,我不能够原谅自己的天真和愚蠢,更不能原谅她,用卑劣的话欺骗一个原本单纯无知的女孩。

其二是,这是一件非常让人费解的事情,连同上面的事情一样,都是我脑海中无法抹去的阴影。那是夏末的一个夜晚,杨奇还在游乐场里加班,事实上,他已经有几天没回家了。我仰躺在床上,正准备休息,杨奇的表叔,之前见过一次的,大概四五十岁的一个中年男人吧,推开房间的门走了进来,又反手关上了门。我警觉起来,一骨碌翻身坐在了床沿。

“什么事儿啊。”

“没事儿,就是来看看你。”

表叔从桌子旁边拉过一把椅子,坐了下来。

“哦。”

“你这么早休息啊。”

“是啊,杨奇今晚又要值班很晚了。”

“哎,一个人的日子很孤独吧,我也是,老婆去国外很多年了,我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寂寞啊。”

“哦,那你可以出去找一个啊。”

“不好找啊。”

这时只听大门“哐”地一声关上,杨奇的母亲出门了,屋子里只剩下我和杨奇的表叔。现在,我有些心慌了,只想赶快把他打发走。

“那我帮你找一个吧。”

“真的吗?”杨奇的表叔兴奋地用他那双瘦骨嶙峋的手捧起我的脸就在我脸颊上亲了一口。我顿时傻了眼,只希望杨奇的母亲赶快回来。

“嗯。”你赶快走吧,我在心里暗暗地又不无焦虑地说道。

杨奇的表叔还没有走的意思,眼里放着光,从凳子上站起来后便不住地搓着手,兴奋地来回踱步,还没有要走的意思。

我终于忍不住了,“我想休息了。”婉转的逐客令。

“哦,哦,好,好。”杨奇的表叔颇有些恋恋不舍的模样,不情愿地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我吁出一口气,提着的心顿时放下来,整个人都软在了炕上。

但也就在这一瞬间,我同时憎恨起杨奇的母亲来,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仇怨,才会让她在这样的时候,把我和一个老男人单独留在屋内。

本来已有几分朦胧的睡意,现在歪在炕上,抬眼看那一盏25瓦的白炽灯朦胧闪烁,被关门时带起的风吹的微微摇晃,我眯起眼睛,陷入了思考。

“杨奇的表叔进来的时候,她是打了招呼的,是她和杨奇的表叔说我在房间的,所以,表叔进我的房间,她不可能不知道。”

“她既然知道杨奇的表叔进了我的房间,在这个时候出去,要么是恨我恨的刻骨,要么就是套好了圈套,等我钻。幸灾乐祸,准备看我笑话?但她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么做,似乎对她并没有什么好处,极有可能给她儿子送上一顶绿帽子。”

“或许,她真的不知道?不可能啊,她是一个那么聪明且精明的人,怎么可能不知道,”

“她和杨奇的表叔认识几十年,不可能不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既然知道,她为什么还要走出去?”

“也许她很讨厌我,不想让我做她的儿媳妇儿,也只有这样一个原因了。”

......

“睡觉就睡觉,灯不关,被子也不盖,你是要成仙了吗?”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竟然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杨奇终于回来了,他拉了灯,轻轻上了床,推了推我,因为我把被子压在身下了。“喂喂,盖被子,盖被子。”杨奇有点没好气。

窗外响起几声嘹亮的鸡鸣声,大概是凌晨三点的样子,我昏昏沉沉,挪了挪身子,杨奇便掀开了整床棉被,使劲儿抖了抖,抖被子的风扑面而来,冷的我打了个寒噤,忍不住浑身打起颤来,等杨奇一躺下,我就整个人黏在了他身上,别看他瘦不拉几的,身上还挺暖和的。

抱了一会儿,身上暖起来,我轻轻唤杨奇“喂,睡了吗?”

“嗯。”

“有件事想告诉你”

“说。”

“你表叔非礼我。”

“啊?”

于是,我把晚上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杨奇,杨奇怒不可遏,赌咒发誓说隔天一定找他算账。然而天真的少女,怎么会知道,男人在床上的承诺,其真实性,就像吃多了产气的食物蹦出来的一个臭屁,做不得数的。

隔天,杨奇把我告诉他的话,又转述给了他的母亲。意思是让他的母亲给他做主。他母亲在一阵装出来的愤怒和沉默之后,又突然变成了智障似的找到了杨奇的表叔“听说你非礼了我儿媳妇儿?”尽管那个时候我还不算她儿媳妇儿,不过她早已经这么叫了,想来,也算是给我面子吧。

“没,没有,怎么可能,如果我有非礼她,让我全家被车撞死。”杨奇的表叔在起初的慌乱过后镇定下来不无笃定地赌咒发誓。

也许,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本没有对错,就像杨奇的表叔,如果他不把那一吻看作犯罪,那么那一吻也就是清白无辜的了。

我在知道了事情戏剧性的变化之后,真是又怒又笑,又惊讶,又无奈。看到杨奇幼稚的行为,还能说什么呢?

真是羡慕那些男孩子,就算结了婚,也不用离开父母,不用去学着成长。就算已经这么大了,遇到事情,第一个想到的人,还是自己的父母,女孩子就不行了,女孩子一旦离开了家,就得学着自力更生,她没有家,谁都不能靠,真是可怜呐。

如果说我有什么嫉妒的人,那一定是男孩子们了,他们从小就作为家里的传后人,受到过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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