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某在天津市河北区津南区便利店内多次

北京最好白癜风医院 https://wap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

徐某影(被告人徐影,女,年XX月17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汉族,初中文化,网约车司机)于年12月至年1月间多次在天津市河北区、津南区便利店内窃取财物。

经天津市河北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财物价格共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同).10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1.年12月15日14时许,徐某影在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XX广场“XX”便利店内趁店员不备窃取睫毛膏、保湿乳液等物品后离开现场。经天津市河北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上述物品价格共计.50元。

2.年1月6日16时许,徐某影在天津市河北区胜利路XX大厦底商“XX”便利店(下称XX大厦店)内以相同手段窃取眼影、口红后离开现场。经天津市河北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上述物品价格共计元。

3.年1月13日11时许,徐某影在XX大厦店再次以相同手段窃取粉饼、男士劲能醒肤露、巧克力等物品后离开现场。经天津市河北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上述物品价格共计.6元。

年1月13日中午徐某影到XX大厦店内被其单位人员认出,被害单位报警后,民警依法到现场处置,对徐某影随身物品、车辆及居住地依法搜查,搜出部分被盗物品并依法予以扣押。案发后,徐某影赔偿上述被害单位损失共计元,并取得了谅解。

年5月17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徐某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徐某影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徐某影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徐某影自愿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六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

一、徐某影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对徐某影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预缴。)

二、在案扣押的颐和园百鸟朝凤口红、欧莱雅男士劲能醒肤露等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作者/来源:斌斌法治故事汇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转载请注明:http://www.puchenglong.com/jmgff/36295.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